关于我省三级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延续使用的通知
苏建管企〔2009〕4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文的要求,2008年2月28日开始,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鉴于建设部正在修订新的一级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为使我省三级施工企业经营施工活动正常开展,经商定,我省三级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继续使用至建设部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出台后企业重新就位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00九年一月四日